時間:2025-11-06 15:28:42 來源: 瀏覽|:72次
在噴漆廢水處理中,漆霧凝聚劑是實現漆霧分離的常用藥劑。但實際應用中,會出現因操作不當導致處理效果不佳、藥劑浪費的情況。要真正用好漆霧凝聚劑,需牢牢把握用藥用量、規范操作。
用藥用量是發揮漆霧凝聚劑效能的前提,重點在于 “量” 與 “序” 的把控。劑量需根據噴漆廢水的實際情況動態調整,若廢水漆霧濃度高、懸浮物多,需適當增加投加量;若濃度低,過量投藥會導致污泥量激增,增加處理成本。建議先通過小試確定合適的投加比例,例如取 100ml 待處理廢水,逐步加入 A 劑并攪拌,觀察漆霧顆粒的分散狀態,待顆粒開始出現微小聚集時,記錄此時的 A 劑用量,再按比例推算批量處理時的投加量。添加順序同樣關鍵,須先投加 A 劑,其作用是破壞漆霧顆粒的穩定性,使原本分散的顆粒失去電荷平衡;待 A 劑與廢水充分混合(攪拌 1-2 分鐘)后,再投加 B 劑,B 劑會吸附已脫穩的漆霧顆粒,形成較大的絮體。若顛倒順序,B 劑先與未脫穩的顆粒接觸,無法有效吸附,會導致凝聚效果大幅下降。
規范操作是確保處理過程穩定的基礎,需兼顧 “混合效果” 與 “參數適配”。投藥后的攪拌環節不可忽視,攪拌強度需適中,攪拌速度以 30-50 轉 / 分鐘為宜。攪拌過弱會導致藥劑與廢水混合不均,局部出現藥劑濃度過高或過低的情況,影響凝聚效果;攪拌過強則會打碎已形成的漆渣絮體,使絮體重新分散,無法沉淀分離。
